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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7日信访交办件办理情况


 第三批交办件来电7件,来信1件,累计10件。

 具体办理如下:

一、护城河黑臭水体案:相关部门已按刘新明副县长的安排部署,积极开展调查,县住建局、云阳街道办事处正在对周边居民展开集中摸排,清查居住户数、接通自来水家庭户数、饮用地下水家庭户数;县自来水公司正在等待摸排报告,制定具体、可行方案,并立即组织实施接入自来水工作;县疾控中心已对居民饮用的地下水进行采样检测,尚未出具检测报告;环保局正在对护城河地表水样进行采样分析,了解黑臭水体污染现状。

 二、龙华农牧夜间偷排废水、气味扰民案:2017年4月28日上午9点20,分管农业副县长杨定桃迅速带领畜牧局、环保局,协同市环境监察支队对茶陵县龙华农牧发展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并召开了现场办公会。现场对所有排口下游沟渠300米排查未发现直排痕迹,当场对处理设施外排废水及雨水收集池废水进行采样。29日,环保局牵头组织严塘镇政府、周边村民代表及第三方监测华鸿监测公司到企业内部进行核查,并召开了协调会,协商制定了监测方案,严格按照行业标准对厂界恶臭气体、村民建议的敏感点恶臭气体、一期污水处理设施排放口进行采样分析,预计5月1日出具相应的监测报告。监测数据如有超标情况,将从严从重进行处罚。

三、茶陵县金兔采石场噪音扰民案: 4月27日,茶陵县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李鹏程同志主持召开茶陵县集中问题交办会议,请分管城建副县长刘新明同志率环保、国土、枣市镇政府等相关职能部门赴现场调查核实,并依法进行处理。

刘新明同志率相关部门同志查看企业现场、审查相关证照、走访周边居民、召开信访协调会议后,综合环保、国土、枣市镇政府及周边居民意见后,对企业提出以下整改意见:

1、立即停产整治;

2、严格采用微差爆破技术,减少对周边居民房屋的影响;

3、对69机破碎生产线颚破、反击破、振动筛工序增加3水喷淋处理设施,同时对反击破和振动筛工序增加2台吸尘器,以降低粉尘的排放。

4、待整治完成后,请环保、国土、安监等相关部门进行现场检测和验收,确保所有外排污染因子稳定达标后方可恢复生产。但每日20时后,停止炮机碎石,夜间22时后,停止69机破碎生产线生产,禁止任何形式的夜间生产作业。

 四、唐人神代养场废水污染案:4月29日,株洲县环保局工作人员到几个代养殖户进一步走访调查,唐人神公司正派人处理相关生猪转移的事宜,近期将实现退养。同时,县监测站人员对现场采集样品进行了分析。

 五、石峰区杉木塘大石山沥青搅拌站未批先建案:株洲市副市长谭可敏组织相关单位,对石峰区杉木塘大石山两家沥青搅拌站进行调查。目前,正在核实中。

 六、天元区非法洗砂场案。4月27日20时,天元区环保分局接受到中央环保督察组第四批交办的群众投诉件后,分局立即组织片区责任人员到现场进行调查,经现场调查核实、取证,群众反映“群丰镇靠近武广高铁株洲西站、镇政府边存在非法洗砂场,破坏植被和水质”的情况基本属实。分局局长刘辉连夜将调查情况向区政府主要领导汇报,并通报相关责任部门。

    28日上午9时许,天元区人民政府区长董巍、副区长蒋智、刘建南组织国土、环保、建管、公安、城管、工商、纪委等14个部门负责人召开了专题会议、区长董巍强调各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迅速行动起来,依法查办。各职责部门要加强协作,对现有非法采砂行为进行取缔和打击,同时“举一反三”,对各类违反环境保护行为进行查处,共同落实好长效治理机制。

    会后,副区长刘建南组织各责任部门对非法洗砂场进行了联合执法,各责任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别对株洲鼎曦贸易有限责任公司和株洲市伟业渣土工程运输有限公司等三处洗砂场进行了查处,下达了相关处罚文书,要求上述两家公司立即停止违法行为,拆除生产设备。

    截止到29日凌晨,所有洗砂设备已全部拆除到位,非法洗砂行为全部终止。相关部门正在立案查处。

 七、中材水泥废水污染案:月27日荷塘区区高度重视,迅速行动,认真落实,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1.迅速研究部署

 4月28日,区政府常务副区长组织区纪委监察局、仙庾镇、农村工作局、环保荷塘分局等单位召开会议研究部署,成立环境督查调查组,要求全力配合市环境监察支队开展工作。

 2.立马开展调查

 4月28日,区政府区长王利波同志亲自带领区纪委监察局、仙庾镇、农村工作局、环保荷塘分局和黄塘村等单位到中材水泥现场,全力配合市环境监察支队开展调查。调查情况为:该厂西面围墙于2014年倒塌,水沟破损,造成煤粉在下雨时流出厂外。西南角沉淀池煤粉未及时清理,导致煤粉在下雨时冲出厂界外,水沟沉积呈黑色。南面有3处外排口,水沟水质及底部未呈黑色。矿石开采产生的地下渗透水经沉淀池沉淀,再经泵房水泵抽至泄洪渠,未发现异常。矿区周边未发现被污染的黑色水体。农作物着水泥灰不明显。

 3.立即拿出处理意见

(一)下发交办函,要求中材水泥立即启动围墙整修,要求镇村做好协调,全力配合企业的围墙整修工作。

(二)配合市环境监察支队和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进行采样监测。

(三)建议市环境监察支队根据监测情况,下发整改通知书,要求中材水泥进行整改。

(四)要求环保分局和仙庾镇根据市环境监察支队的要求,督促中材水泥整改到位。

八、大美新芦淞商贸物流园项目未批先建案:2017年4月27日,芦淞区政府接到市政府转中央环保督察组交办件1件,有群众反映“株洲市大美新芦淞商贸物流园项目占地850亩,在未办理环评审批手续,没有用地指标的情况下违规开工,给株洲的环境造成了恶劣影响,曾向媒体举报遭到打击报复”

接到转办件后,芦淞区政府立即进行了安排部署,决定兵分两路开展调查,一路由姚艺副区长带队赶赴现场进行查勘,一路由环保分局负责调阅审查大美新芦淞商贸物流园项目建设相关资料。通过调查,具体情况如下:

 1. 大美新芦淞商贸物流园项目跨两个县区(株洲县、芦淞区)一期立项名称为《华南国际服饰城项目》,位于株洲县,占地55亩,正在施工建设,相关土地报批、环评及项目报建等合法性手续完备。(环评批复为株县环评书【2013】6号,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为株县国用【2012】第1622号,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为430221201312200101)。

2. 投诉者反映的位于芦淞区的大美新芦淞商贸物流园项目,是湖南省2017年重点建设项目之一,该项目规划面积约1000亩,计划分五期建设。项目二期134.8亩已于2014年批回,批单号为【2014】政国土字2427号。目前,项目二期正在进行征地拆迁收尾工作,尚未开工建设,国土部门正在依法依规向法院申请对项目剩余3户征迁户走司法强拆程序。

3.投诉者反映举报“遭到打击报复”事宜,大美新芦淞商贸物流园老总称这是第一次接到此投诉,不存在打击报复。区政府正在调查,如发现有打击报复行为,将依法处置。

目前,已要求大美新芦淞商贸物流园严格执行环保法律法规,在取得环保审批之前不得动工建设。环保分局将对该项目整体情况进行进一步跟踪调查,如发现其存在未批先建的事实,将依法严格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