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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日程(1月20日)
来源:市人大作者:市人大2016-01-19 08:31:11
上午8时30分 各代表团会议
审查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参加人员:全体代表、列席人员。
上午10时 在天台山庄五号楼三楼状元洲会议室召开主席团第五次会议
刘力量同志主持
1.听取各代表团审查人大、政府、法院、检察院、计划、财政工作报告及“十三五”规划纲要草案情况的汇报;
2.审议通过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我市“十三五”规划纲要草案的审查报告;
3.审议通过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201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审查报告;
4.审议通过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我市2015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与2016年财政预算草案的审查报告;
5.原则通过各项决议草案,提请大会审议通过;
6.听取市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统一审议《株洲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条例(草案)》结果报告;通过提请大会表决的《株洲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条例(草案)》表决稿;
7.听取和审议大会秘书处关于市十四届人大五次会议期间代表提出的议案处理意见的报告。
参加人员:主席团成员,市人民政府市长、副市长,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市发改委主任,市财政局局长,大会秘书处副秘书长及各组组长。
主席团会议后 代表审议各项决议草案。
参加人员:全体代表。
下午3时 在市政府礼堂举行第三次全体会议
刘力量同志主持
1.表决各项决议草案。
(1)表决关于株洲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
(2)表决关于株洲市“十三五”规划纲要的决议草案;
(3)表决关于株洲市201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201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决议草案;
(4)表决关于株洲市2015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与2016年市级财政预算的决议草案;
(5)表决关于株洲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
(6)表决关于株洲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
(7)表决关于株洲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
2.表决通过《株洲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条例(草案)》;
3.市委书记讲话;
4.唱国歌、大会闭幕。
参加人员:全体代表、列席人员、工作人员。
注:日程如需临时调整,由主席团常务主席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