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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
关于株洲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经2018年1月6日株洲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第四次全体会议通过)
来源:市人大作者:2018-01-07 08:52:20
株洲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听取和审查了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胡波所作的《株洲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了市人民检察院2017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18年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认为,2017年全市检察机关在市委、省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精勤履职,锐意进取,稳步推进了两级院换届、司法体制改革和职务犯罪侦防部门整体转隶等各项重要工作与改革,各项检察工作取得了新的进步。
会议认为,2018年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第一年,是改革开放40周年,是我市迈向基本现代化的开局之年。市检察院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强化法律监督主责,主动服务全市工作大局,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贡献检察力量。
会议要求,全市检察机关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认真落实中央各项方针政策和省委、市委的决策部署,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服务经济发展,守护民生民利,促进社会和谐,为我市加快建成“一谷三区”、奋力开启基本实现现代化新征程而不懈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