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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多措并举力推新增规模工业企业工作

来源:市经信委 ?? 作者:?? 时间:2017-12-26

  新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是实体经济成长壮大的最直接反映,能有效带动我市工业总体规模的扩大和国民经济的稳定增长。今年以来,我委紧紧按照“稳中求进,进中争先”的总基调,在振兴实体经济中,坚持以宣传推动、部门联动、政策牵动,服务助动、典型带动为举措,积极引导小微企业拓展发展空间,力促小微企业上规升级。
  一、今年全市“小升规”工作的基本情况
  一是领导重视。年初,我委已敏锐地意识到抓好“小升规”工作是做大做强我市工业的重要手段之一,为此我委专门召开委办公会,明确由邹毅总经济师分管,运行监测协调科具体落实此项工作。逢双过半时间节点,我委党组书记、主任刘海宾主持召开了“双过半”动员会议,对新增规模工业企业工作进行了再布置,同时带队赴各县市区开展“新增新投产工业企业”督查,确保该项工作积极推进。进入下半年,我们多次召开由县市区经信局参加的“小升规”会议,并通过广泛宣传发动,深入各县市区、各企业进行调查摸底,明确以现有年主营业务收入在500至2000万元之间、有一定科技含量、符合产业发展导向的成长型小微企业为年度“小升规”的工作重点。
  二是部门联动。为有效推进“小升规”工作的落实,我委立足本市产业实际,在调查摸底、梳理筛选的基础上,建立2017年新增、新投产规模工业企业重点培育名单,将目标任务分解到各县市,采用倒排时间结点排定按月推进计划和目标,加强与各县市区、税务、统计等职能部门的协调沟通。其中,统计部门负责申报的具体业务工作;经信部门负责工业项目的立项报批;工商税务部门负责申报的前置条件把关。正是由于各级政府的积极作为,各部门的通力合作,广大中小微企业的大力配合, “小升规”工作才会取得丰硕成果。
  三是奖励拉动。“小升规”工作的顺利实施在很大的程度上要看我市政策的优惠程度和落实程度。年初,我委在确定把“小升规”工作作为全年重点的同时,即赴长沙、常德、衡阳等市州进行了调研。湖南省经信委、湖南省财政厅联合出台了关于印发《湖南省关于促进新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培育发展工作奖励细则》(湘经信运行542号),对全省新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的各地州市进行排名、奖励,2016年我市在全省“小升规”排名中位列第二。我们将获得的奖励资金按照文件精神及时发放到企业。
  四是典型带动。今年在“小升规”工作中涌现了许多典型,县市区如醴陵市、天元区等。面对各地层出不穷的典型,我委对此进行了及时总结,树立了一批“小升规”的先进典型,同时积极与当地媒体合作,加强典型宣传推广,增强了“小升规”企业的荣誉感和责任感,进一步提升了企业形象,为全市“小升规”工作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
  前三季度,2016年新增的146家新建与下升上企业完成增加值26亿元,增长1倍,拉动规模工业增长1.7个百分点。今年6-9月新入库的45家新投产规模工业企业共完成增加值5.6亿元,拉动规模工业增长0.6个百分点。截止到目前,全市经省级认定的新增规模工业企业达到138家,待审批尚有14家,12月预计还有一批“规下”升“规上”,全年预计完成170家。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全市“小升规”潜力不大。根据《株洲市个体工商户转企业及小型微型企业规范升级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株个转企发[2013]1号)的要求,规定我市三年(2013—2015)完成“小升规”任务300家,而2013、2014、2015三年我市已完成“小升规”企业551家,超额完成三年目标任务,符合条件的已基本申报成功,2016年全市完成数量也是达到了146家,大大超出年初目标,目前符合“小升规”条件的后备小微工业企业数量不多,继续保持高增长的潜力已经相当有限;二是我市近年来在招商引资中引进的工业项目特别是大项目好项目明显偏少,加上部分引进的工业项目因交地难等原因而久未落地,新投产达标企业储备明显不足;三是“小升规”的前置条件比较严格,客观上影响了上规通过率使小微企业申报的积极性普遍不高。
  三、下阶段工作举措
  量大面广的小微企业是建设工业强市、推进企业转型升级的关键所在,作为全市工业企业的牵头单位,明年我委将继续把新增新投产规模工业企业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
  一是认识要再提高。新增新投产规模工业企业是当前全市高度关注的重点工作,我委要充分认识到该工作是市场主体发展的成长通道和必然选择,要从为企业服务的角度出发,通过该项工作促进发展理念的提升、促进企业管理水平的提升、促进员工素质的提升、促进市场主体责任意识的提升、促进政府服务质量的提升。
  二是力度要再加大。我委要结合工作职能开展政策大讲堂、大型咨询服务等活动,真正把政策精神吃够吃透,把优惠政策用足用好,激发上规企业的积极性,同时加大宣传力度,助力上规工作又好又快推进。
  三是工作要再统筹。经信、财政、统计、工商、税务等部门通力协作,全力推进。当前,前置条件与事后审核越来越严格,各业务部门要加强指导,引导企业入规申报。同时,加大对“退规”企业的帮扶,防止“退规”影响全市绩效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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