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8年湖南省工业转型升级专项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来源:科技与投资规划科作者:2017-11-07 10:18:58
各区经信(科)局、财政局,有关企业:
根据《株洲市经信委项目资金申报及监管制度(试行)》规定,现将《关于做好2018年湖南省工业转型升级专项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湘经信投资〔2017〕725号)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方向
按照工业经济转方式、调结构的总体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对《2018年湖南省工业转型升级专项申报指导目录》(附件)所列传统产业技术改造、工业绿色发展、工业创新发展(含工业设计中心)等方向的项目予以支持。
二、支持方式
采取无偿补助或者奖励的方式。
三、申报条件
1.项目申报单位必须在株洲市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健全和完善的财务管理机构和制度,具有良好的会计信用和纳税信用。能按要求配合财政、经信等部门工作。
2.工业企业申报的,应是2017年10月31日前已入统的规模企业。
3.项目申报单位已申报2018年度省经信委其他专项资金的(奖励类除外),不得申报本专项资金无偿补助类项目。
4.项目申报单位2016年、2017年连续两年从省经信委获得财政专项资金无偿补助的,不得申报本专项资金无偿补助类项目。
5.项目必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法律法规,符合专项资金支持的范围和具体方向。
6.同一项目不得申请重复支持,以前获得过省经信委财政专项资金无偿补助的项目不得再次申报本专项资金无偿补助类项目。
7.其他申报条件参见附件。
四、申报程序
1、市区企业的项目,由注册所在地的区经信、区财政部门初审后联合行文推荐到市经信委、市财政局。
2、中央在湘企业项目按照属地管理原则,通过项目所在地区经信、区财政部门上报市经信委、市财政局。
五、申报方式与要求
1、项目申报资料要求。本次申报不接收项目单位的纸质材料,项目全部通过网上系统申报(见附件)。
2、上报文件要求。区经信、区财政部门需联合上报推荐文件和项目汇总表(见附件),纸质文件一式4份,分别报市经信委科技与投资规划科3份,市财政局企业科1份,同时报送项目汇总表电子版。
3、申报截止时间:2017年11月25日。
六、联系方式
1、传统产业技术改造项目
科技与投资规划科 雷学文;联系电话:28681026
2、工业绿色发展项目
节能减排监督管理处 周骄阳;联系电话:28681047
3、工业创新发展项目
科技与投资规划科 雷学文;联系电话:28681026
4、市财政局联系人
企业科 肖海清;联系电话:28681152
附件:《关于做好2018年湖南省工业转型升级专项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株洲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株洲市财政局
2017年11月6日
湘经信投资〔2017〕725号 关于做好2018年湖南省工业转型升级专项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