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改革攥紧反腐“铁拳”
——我市开展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综述
来源:株洲日报作者:陈正明2018-01-10 09:07:24
清风拂城乡,改革风帆扬。1月8日,市监察委员会正式挂牌成立,全市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迈出关键一步。
自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开展以来,我市严格按照中央及省委、省纪委的部署要求,迅速行动,把改革试点工作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实,稳妥有效地推进各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
提高站位,“一张图”施工
迎着试点在全国推开的东风,市委高度重视,立即响应,细致谋划。去年11月16日,市委常委会议专题研究部署我市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毛腾飞强调,各级各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四个意识”,充分认识深化监察体制改革的重大意义,切实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坚决完成好改革试点工作任务。市县两级党委要落实好主体责任,认真谋划、精心组织、扎实推进;党委书记要亲自挂帅,亲力亲为,当好“施工队长”。
市委迅速成立深化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小组,市委书记任组长,市纪委书记任副组长,下设办公室和综合指导、纪法衔接、监司衔接等6个工作组。几天后,9个县市区全部成立试点工作小组。我市还出台改革试点工作有关单位责任分工文件,明确市委负总责,市纪委负专责,牵头抓总做好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组织实施和具体落实。由此,主要领导亲自挂帅、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相关部门全力配合的工作机制全面建立,全市上下形成了坚定推进改革、积极靠前站位、互相协作补台的工作局面。
市纪委派出学习考察组赴浙江嘉兴市、山西大同市学习考察全国先行地区的经验做法,结合株洲实际,制订实施方案,绘制“施工蓝图”,全力以赴推动改革。我市多次召开市委常委会议和试点工作小组会议,安排部署相关工作,研究审议《株洲市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等制度文件,进一步明确“时间表”和“路线图”,推出系列举措,确保改革试点工作“按图施工”、精细施工。
扭住关键,“一口气”落实
按图施工、依“表”推进,全市上下迅速行动,合力攻坚。建立“日销号”机制,将市、县两级的改革试点任务,以及上级纪委部署的工作任务整理为工作清单,实行责任到人,当天交办、当天反馈。同时,瞄准转隶人员这个“靶心”,全力做到转隶人员身到岗、心到位。
摸清家底实情,精准推进转隶。市纪委会同检察机关以及组织、人事、编制等部门,对市县两级纪委和市县检察院涉改部门的人员信息情况进行全面摸底核实,登记造册、建立台账。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赖馨正多次专题研究磋商编制划转、人员转隶、留置场所设置和用房保障等事项,形成了市纪委、监委内设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方案。
注重思想引导,强化队伍建设。按照中央纪委提出的“思想不乱、队伍不散、工作不断”要求,我市着力贯彻“全融合”理念,通过与转隶干部开展“一对一”、全覆盖谈心谈话,促进转隶干部思想、理念、感情、工作的融合,强化其“进一家门、成一家人、说一家话、干一家事”的意识。同时,严把转隶人员的政治关、廉洁关和体检关,确保其素质。持续加强宣传,注重政策解读,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试点推进一气呵成。去年12月27日,市人民检察院32名转隶人员全部到岗。在市十五届人大二次会议上,赖馨正当选为市监察委员会主任,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议通过了市监察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的任命,市监察委员会机构诞生。
上下联动,“一盘棋”运筹
改革试点,全市“一盘棋”。各县市区的改革工作,严格按照市委、市纪委的部署要求,全面落实,快速推进。
市试点工作小组对各县市区的《试点工作实施细则》实行三轮会审、逐一把关,把准改革方向。市纪委明确由联系各县市区的常委对口指导,针对改革试点工作中遇到的问题,“点对点”地提出处理意见。目前,醴陵市、石峰区、天元区等地均已完成监察体制改革人员转隶工作。1月15日前,9个县市区将陆续选举产生监察委员会主任,组建监察委员会。
改革的号角已经吹响。下阶段,我市将进一步打牢思想、物质、底数、制度等工作基础,细化任务,落实措施,倒排工期,明确责任,确保如期完成市、县两级监察委员会的组建工作,构建集中统一、权威高效的监察体系,实现对全市所有行使公权力公职人员监察的全覆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