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县级行政区域到我省其他地区居住30日以上且年满16周岁的流动人口在申报暂住登记后可申领居住证。离开市辖区到本市其他辖区居住的人员除外。
株洲市居住证申领表
居民身份证、住所证明;
婚育证明(18-50周岁育龄妇女);
近期彩照1张(常住人口信息系统中无照片的人员需提供,照片标准参照二代身份证照片);
申请3年、5年有效期居住证的,还应提交本人申请、工作合同;原持有居住证的,应当交还 原居住证。
《居住证暂行条例》第二十一条 规定:首次申领居住证,免收证件工本费。换领、补领居住证,应当缴纳证件工本费。办理签注手续不得收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