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办事指南
来源:作者:2017-11-14 10:21:18
事项名称 |
株洲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
事项类型 |
公共服务 |
办件类型 |
承诺件 |
许可对象 |
住房公积金缴存人 |
许可依据 |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株洲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 |
是否收费 |
否 |
收费标准 |
无 |
收费依据 |
无 |
许可数量 |
1 |
法定期限 |
无 |
承诺期限 |
贷款受理至审批10个工作日内完成(不含办理担保抵押和贷款发放时间) |
许可条件 |
1.借款人必须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不含湖南省内铁路分中心缴存职工),共同借款人仅限配偶或其在株洲行政区域内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父母、子女。2.自开户之日起连续6个月(含)以上按月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不低于5%且账户状态正常。3.借款人必须是预售商品房备案人或贷款房屋的产权人,共有产权人仅限配偶、父母、子女。4.借款人、共同借款人、共有产权人信用状况良好。5.在株洲行政区域内购买自住住房,购房合同不超过2年(以合同备案时间为准),不动产权证发证不超过1年(对应的购房合同不超过2年);购买非成套住宅(非二手房且层高不超过3.5m)的须为首次住房公积金贷款。6.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所有批文不得超过2年,且借款人或配偶须有一方户籍在住房所在地,工程建设必须主体封顶。7.具有稳定的收入和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月还款额(含其他债务)不得超过家庭收入的50%,共同借款人未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月还款额不得超过借款人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工资基数。8.同意管理中心认可的贷款担保,并认可贷款合同条款的约定。 |
许可程序 |
1.期房贷款流程:①借款人提出贷款申请(借款人及共同借款人可选择办理按月对冲还贷)→②贷款受理、办理贷款担保(担保公司办理)、中心审批→③签订合同→④株洲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预抵押→⑤中心内部稽核→⑥贷款发放。 2.其他类型贷款流程:①借款人提出贷款申请(借款人及共同借款人可选择办理按月对冲还贷)→②房屋价值认定及贷款担保(担保公司办理)、贷款受理、中心审批→③签订合同→④株洲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抵押→⑤中心内部稽核→⑥贷款发放。 |
监督部门及投诉电话 |
中心党风廉政室,投诉电话:0731-28685590 |
窗口地点 |
天元管理部:天元区泰山路220号 荷塘管理部:荷塘区新华西路399号 石峰管理部:石峰区建设北路296号 株洲县管理部:渌口镇向阳南路037号旁 醴陵市管理部:醴陵市左权路中国银行四楼 攸县管理部:攸县东城新区政务中心一楼 茶陵县管理部:茶陵县紫阳街地税局东北200米 炎陵县管理部:炎陵县霞阳镇井冈东路3-2号 |
交通到达线路 |
天元管理部:可乘坐17路、35路、26路等公交车到达 荷塘管理部:可乘坐2路、40路、36路等公交车到达 石峰管理部:可乘坐5路、9路、45路等公交车到达 株洲县管理部:可乘坐7路等公交车到达 醴陵市管理部:可乘坐1路、7路等公交车到达 攸县管理部:可乘坐2路等公交车到达 茶陵县管理部:需步行或驾车前往 炎陵县管理部:需步行或驾车前往 |
需提交的材料名称、依据、格式、份数要求 |
材料:1.借款人及共同借款人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不在同一户口簿的共同借款人(父母、子女)还须提供法定认可的关系凭据。未婚的须如实填报《未婚承诺书》;离异未再婚的须提交《离婚证》(或《法院判决书》、《离婚协议书》)、《未婚承诺书》;丧偶未再婚的须提交《未婚承诺书》、结婚证、配偶的《死亡证明》。2.借款人及共同借款人《个人信用报告》(自受理之日起3个月内有效)。3.共同借款人未缴存住房公积金但有固定收入的,须提供其明确为“工资”或“代发”的近6个月银行流水单。4.购买、建造、翻建、大修住房相关资料:(1)商品房期房须提交《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经房产管理部门备案)、《湖南增值税普通发票》(首付款)原件及复印件;商品房现房须《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不动产权证》、《税收完税证明》原件及复印件。(2)二手房须提交《不动产权证》、《存量房转让合同》(经房产管理部门备案)或《房屋买卖协议》、《税收完税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房屋价值认定书》。《税收完税证明》不能体现房屋总价的须同时提交《房产交易申报单》。(3)保障性住房须提交发改委、住建局等部门的批准文件,申请保障性住房资格审批表、购房合同、分层价格表原件及复印件。(4)因拆迁购买商品房、二手房或保障性住房且属契税减免的在提交对应的购房资料的同时,须提交税务部门的减免契税证明和《拆迁补偿合同(协议)》原件及复印件。(5)建造、翻建住房须提交国土、规划和住建部门的批准文件、《房屋价值认定书》,已进行不动产登记的须提交《不动产权证》。(6)大修住房须提交《不动产权证》、《房屋价值认定书》、C级房屋维修鉴定书。5.须提交贷款资金收款账户名称及账号。商品房期房(现房)、保障性住房为开发商项目所在的银行账户(监管账户);房款已付清的商品房期房(现房)、二手房、建造、翻建、大修住房为借款人个人账户。6.须提交用于还款的银行卡复印件(借款人或共同借款人)。7.共同借款人(配偶)在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的须提交《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住建部统一的格式)、住房公积金缴存明细。8.其他应当提交的相关资料。 依据:《株洲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 份数:1份 |
表格下载:贷款申请表
服务事项涉及的规范表格、填写说明、示范文本:
株洲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表填写说明
1.请您根据自己的情况进行如实填写,不得填写虚假信息。
2.请用黑色签字笔或钢笔填写资料。
3.请用正楷填写。在□栏内请用“√”表示选项。
4.所需资料的复印件请统一按照A4纸规格收集。
株洲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表
借款人及共同借款人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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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人:张XX |
共同借款人(配偶):李XX |
共同借款人(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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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 别:√男□女 |
性 别:□男√女 |
性 别:□男 □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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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龄:XX岁 |
年 龄:XX岁 |
年 龄: 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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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账号:XXXXXXXX |
单位账号:XXXXXXXX |
单位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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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账号:XXXXXXXX |
个人帐号:XXXXXXXX |
个人帐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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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存基数:XXXX元 |
缴存基数:XXXX 元 |
缴存基数: 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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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至年月:XXXX 月 |
缴至年月:XX 年 XX 月 |
缴至年月: 年 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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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缴存额:XXXX 元 |
月缴存额:XXXX元 |
月缴存额: 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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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XXXXXXXX |
联系电话:XXXXXXXX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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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按月对冲: √是 □否 |
是否按月对冲: √是 □否 |
是否按月对冲: □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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紧急联系人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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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张XX |
关系:父子 |
单位:XXXXXX |
联系电话:XXXXXXXX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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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申请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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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类型:商品房 |
房屋地址:株洲市天元区XXXXX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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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金额:300000元 |
申请年限:20年(计 240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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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申请资料清单
期房 √ 现房 □ 二手房 □ √1:株洲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审批表 □1:株洲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审批表 √2:借款人及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复印件 □2:借款人及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复印件 √3:借款人及共同借款人户口薄复印件 □3:借款人及共同借款人户口薄复印件 √4:借款人婚姻关系证明复印件 □4:借款人婚姻关系证明复印件 √5:借款人及共同借款人信用报告原件(现场打印) □5:借款人及共同借款人信用报告原件(现场打印) √6:借款人还款账户复印件 □6:借款人收款及还款账户复印件 √7:《商品房买卖合同》复印件 □7: 房屋买卖协议(二手房) √8:首付票据复印件 □8:《商品房买卖合同》(现房) √9:开发商收款账户复印件 □9:契税发票复印件 □10:不动产权证书复印件 □11:房屋价值认定书
商转公 □ 自建房 □ □1:株洲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审批表 □1:株洲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审批表 □2:借款人及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复印件 □2:借款人及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复印件 □3:借款人及共同借款人户口薄复印件 □3:借款人及共同借款人户口薄复印件 □4:借款人婚姻关系证明复印件 □4:借款人婚姻关系证明复印件 □5:借款人及共同借款人信用报告原件(现场打印) □5:借款人及共同借款人信用报告原件(现场打印) □6:借款人收款及还款账户复印件 □6:借款人收款及还款账户复印件 □7:《商品房买卖合同》复印件 □7:不动产权证书复印件 □8:契税发票复印件 □8:房屋价值认定书 □9:不动产权证书复印件 □9:国土,规划和建设部门批准的建房文件,工 □10:房屋价值认定书 程预算及费用支付凭证原件及复印件 □11:银行按揭贷款合同复印件 □12:贷款结清证明及对账单原件 |
以上涉及复印件的均必须验证原件(客户需带所有原件),且请统一使用A4型纸张。